“卡夫丁峡谷”的超越:读项观奇《半社会主义论》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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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夫丁峡谷”的超越:读项观奇《半社会主义论》有感
“卡夫丁峡谷”的超越:读项观奇《半社会主义论》有感
一梭烟雨(本学会会员第2篇博文)
项观奇教授的《半社会主义论》虽然在2009年10月1日由德国莱茵出版社出版,但是在国内却是“***”。一位网友将项教授电子档发给我,并要求我发表意见。经过几天通读,笔者就该书稿发表个人观点。该网友认为我的民主社会主义理论与项观奇半社会主义理论很相似,当然我们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我不赞同阶级斗争,而是主张通过民主法治手段来消弭社会矛盾,从而建成“自由人联合体”。
“卡夫丁峡谷”是一个历史命题,马克思当时就提出东方落后国家和地区能够不经历资本主义充分发展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是否是社会进化不可超越的必有阶段。这一理论对于欧美发达国家工人政党而言影响不大,但是对东欧东亚落后国家工人政党而言,则直接面临着“合理化”危机,即超越资本主义能够建立社会主义,甚至说落后国家与地区在前资本主义基础上宣布建成的社会主义是否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这种社会主义应该如何发展完善,如何解决暴露出来的问题;如果不是,那么这种社会就只能“退两步”回到资本主义社会再“进一步”向社会主义过渡。
项教授认为,中国1956年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宣布建成社会主义,其实这时的中国只是半社会主义,大量旧社会残余思想尤其是专制主义流毒并未被肃清,中国社会又向专制社会倒退的可能。中国、苏联等国社会主义建设最不成功的地方不是经济建设而是政治建设,劳动人民当家做主即社会主义民主没有落实。中国不仅没有完全的向真正社会主义过渡,反而在体制上带有浓厚的封建性,违背了巴黎公社原则。这种“不够格”的社会主义保留了专制特权,因此转向封建专制性的资本主义很容易,这就是“变修”的现实危险。
无论是列宁、斯大林还是***,都发现了社会主义存在官僚化的危险,***甚至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依旧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主要危险和集中体现在党内,来自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项教授认为社会主义最大的危险是一党专政衍生的政治特权,专制是这些人的政治艺术,那些煞有介事批判普世价值、抨击自由民主,其实说明当权派坚持的依旧是封建专制立场,只是挂着无产阶级专政招牌。社会主义的基础是公有制,灵魂则是无产阶级专政,要建成社会主义就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让劳动人民享受充分的自由民主,而不是任由当权派继续维持专制特权。
笔者对于项观奇的“半社会主义理论”比较欣赏,基本接受他对中国未能建成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判断,也认同专制主义是中国向社会主义发展最大敌人的观点。不过,对于项教授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立场,我有着不同的看法。在我的理解中,社会主义固然可以突破卡夫丁峡谷(不经历资本主义充分发展),但是不可超越资本主义的反封建历史使命,即只有在充分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法治化、民主化的基础上,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
既然社会主义领导阶级是无产阶级(工人阶级),那么消灭有产阶级(尤其是农民阶级)就属于必要逻辑前提。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逐渐将农民阶级为主体的农耕社会变成工人阶级为主体的工业社会,也就保证了作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结合的“工人阶级”而不是与封建专制融合在一起的“农民阶级”,也就消除了封建专制特权滋长的温床。社会主义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过程,其实就是农民阶级逐渐被工人阶级(包括农业工人)替代的过程,农民阶层逐渐被市民阶层取代的过程,熟人社会逐渐被陌生人社会置换的过程,社会契约逐渐成为人际关系主要调整手段的过程。
消灭农民阶级、限制资产阶级,发展壮大工人阶级,并充分保证全体民众无差别的公民权利,这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超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建成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消灭农民阶级不是简单地集体化将农民改称“社员”,而是通过教育普及和工业化、市场化将他们变成工人阶级的一部分;限制资产阶级而不是消灭资产阶级,是因为资产阶级本身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一个国家的工业化、市场化与城市化的组织者、倡导者毕竟是资产阶级而不是工人阶级,只有充分发挥资产阶级积极性并限制其消极性,才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来“共同奋斗”。发挥资产阶级积极性,就是允许其“合法致富”;限制其消极性,就是禁止其“非法致富”,而法律则应该是全体国民的集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全民民主区别于人民民主的关键在于,全民民主是一切成年公民(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都无差别的享有自由民主权力,即全民民主权利的行使资格取决于国籍而不取决于政治态度。既然全体国民中工人、农民占据绝对多数,那么通过无差别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产生的民意代表机关所通过的法律,必然是体现工人、农民的意志。而随着农民阶级逐渐被融入工人阶级,那么整个国家的意志成为工人阶级整体意志,也就不难理解。
工人阶级政党当然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这就意味着工人阶级政党只是工人阶级意志的体现着,至于是一个党还是两个党甚至是多个党,不取决于工人阶级政党的意愿,而是取决于工人阶级为主体全体国民的意愿。工人阶级政党能够获得“为人民服务”机会,不取决于工人政党对权力的垄断,而是取决于工人阶级为主体全体选民的支持,从而保证国家的意志遵从国民的意志,政党的政策服从国民的意愿。这样的国家才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而可以最终避免权贵集团借助对权力的垄断尤其是对武力的滥用来劫持阶级意志甚至国家意志,将整个国家变成政党意志甚至领袖意志的附庸。
一梭烟雨(本学会会员第2篇博文)
项观奇教授的《半社会主义论》虽然在2009年10月1日由德国莱茵出版社出版,但是在国内却是“***”。一位网友将项教授电子档发给我,并要求我发表意见。经过几天通读,笔者就该书稿发表个人观点。该网友认为我的民主社会主义理论与项观奇半社会主义理论很相似,当然我们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我不赞同阶级斗争,而是主张通过民主法治手段来消弭社会矛盾,从而建成“自由人联合体”。
“卡夫丁峡谷”是一个历史命题,马克思当时就提出东方落后国家和地区能够不经历资本主义充分发展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是否是社会进化不可超越的必有阶段。这一理论对于欧美发达国家工人政党而言影响不大,但是对东欧东亚落后国家工人政党而言,则直接面临着“合理化”危机,即超越资本主义能够建立社会主义,甚至说落后国家与地区在前资本主义基础上宣布建成的社会主义是否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这种社会主义应该如何发展完善,如何解决暴露出来的问题;如果不是,那么这种社会就只能“退两步”回到资本主义社会再“进一步”向社会主义过渡。
项教授认为,中国1956年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宣布建成社会主义,其实这时的中国只是半社会主义,大量旧社会残余思想尤其是专制主义流毒并未被肃清,中国社会又向专制社会倒退的可能。中国、苏联等国社会主义建设最不成功的地方不是经济建设而是政治建设,劳动人民当家做主即社会主义民主没有落实。中国不仅没有完全的向真正社会主义过渡,反而在体制上带有浓厚的封建性,违背了巴黎公社原则。这种“不够格”的社会主义保留了专制特权,因此转向封建专制性的资本主义很容易,这就是“变修”的现实危险。
无论是列宁、斯大林还是***,都发现了社会主义存在官僚化的危险,***甚至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依旧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主要危险和集中体现在党内,来自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项教授认为社会主义最大的危险是一党专政衍生的政治特权,专制是这些人的政治艺术,那些煞有介事批判普世价值、抨击自由民主,其实说明当权派坚持的依旧是封建专制立场,只是挂着无产阶级专政招牌。社会主义的基础是公有制,灵魂则是无产阶级专政,要建成社会主义就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让劳动人民享受充分的自由民主,而不是任由当权派继续维持专制特权。
笔者对于项观奇的“半社会主义理论”比较欣赏,基本接受他对中国未能建成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判断,也认同专制主义是中国向社会主义发展最大敌人的观点。不过,对于项教授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立场,我有着不同的看法。在我的理解中,社会主义固然可以突破卡夫丁峡谷(不经历资本主义充分发展),但是不可超越资本主义的反封建历史使命,即只有在充分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法治化、民主化的基础上,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
既然社会主义领导阶级是无产阶级(工人阶级),那么消灭有产阶级(尤其是农民阶级)就属于必要逻辑前提。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逐渐将农民阶级为主体的农耕社会变成工人阶级为主体的工业社会,也就保证了作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结合的“工人阶级”而不是与封建专制融合在一起的“农民阶级”,也就消除了封建专制特权滋长的温床。社会主义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过程,其实就是农民阶级逐渐被工人阶级(包括农业工人)替代的过程,农民阶层逐渐被市民阶层取代的过程,熟人社会逐渐被陌生人社会置换的过程,社会契约逐渐成为人际关系主要调整手段的过程。
消灭农民阶级、限制资产阶级,发展壮大工人阶级,并充分保证全体民众无差别的公民权利,这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超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建成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消灭农民阶级不是简单地集体化将农民改称“社员”,而是通过教育普及和工业化、市场化将他们变成工人阶级的一部分;限制资产阶级而不是消灭资产阶级,是因为资产阶级本身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一个国家的工业化、市场化与城市化的组织者、倡导者毕竟是资产阶级而不是工人阶级,只有充分发挥资产阶级积极性并限制其消极性,才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来“共同奋斗”。发挥资产阶级积极性,就是允许其“合法致富”;限制其消极性,就是禁止其“非法致富”,而法律则应该是全体国民的集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全民民主区别于人民民主的关键在于,全民民主是一切成年公民(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都无差别的享有自由民主权力,即全民民主权利的行使资格取决于国籍而不取决于政治态度。既然全体国民中工人、农民占据绝对多数,那么通过无差别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产生的民意代表机关所通过的法律,必然是体现工人、农民的意志。而随着农民阶级逐渐被融入工人阶级,那么整个国家的意志成为工人阶级整体意志,也就不难理解。
工人阶级政党当然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这就意味着工人阶级政党只是工人阶级意志的体现着,至于是一个党还是两个党甚至是多个党,不取决于工人阶级政党的意愿,而是取决于工人阶级为主体全体国民的意愿。工人阶级政党能够获得“为人民服务”机会,不取决于工人政党对权力的垄断,而是取决于工人阶级为主体全体选民的支持,从而保证国家的意志遵从国民的意志,政党的政策服从国民的意愿。这样的国家才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而可以最终避免权贵集团借助对权力的垄断尤其是对武力的滥用来劫持阶级意志甚至国家意志,将整个国家变成政党意志甚至领袖意志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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