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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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治制度
中国梦”意味着“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看来“中国梦”同早先的“美国梦”没有实质性区别。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垄断资本主义一样,都是生产资料私有制,都是市场经济,都是雇佣劳动制。只是前者剥削的剩余价值叫利润。难怪老百姓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说成中国特色资本主义。仔细想来,世界上曾经出现过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唯一能由工人阶级真正是生产资料主人的只有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我在博文中也介绍多次。我对南斯拉夫至今不忘,除了南人民在极具威望和魄力的领袖铁托的领导下,反法西斯战争中的英勇斗争和南斯拉夫是不结盟运动的创始国之一,政治上长期保持独立,较长时间内并未受戈尔巴乔夫改革和周边国家局势的影响外,最主要的就是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使工人阶级真正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同时使人民群众真正做社会的主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对中国的改革有可借鉴的实质性经验,而且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再度兴起后的方向。可惜人才济济的泱泱大国,对南这个小国的改革创举根本不屑一顾。在实用主义下把中国逐渐引上了歧路。迟早会在国内引发动乱。我的梦想就是在中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治制度,这才是改革的方向。
长期以来,左右着中国领导人的是唯我马列、唯我正确的思维定势和非此即彼、非马克思主义即修正主义、非社会主义即资本主义的两极化思维方式。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指出我们党处理与兄弟党关系的一条重要原则是:“各国党的国内方针、路线是对还是错,应该由本国党和本国人民去判断。”对于“欧洲共产主义是对还是错,也不应该由别人来判断,不应该由别人写文章来肯定或者否定,而只能由那里的党、那里的人民,归根到底由他们的实践做出回答。”胡耀邦也曾经指出中国***同社会党、社会民主党、工党的联系交往中,奉行“超越意识形态的差异谋求相互了解和合作”的方针。对于南斯拉夫及其领袖铁托,过去几十年来一直是我们抨击的对象:“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担任南斯拉夫总理,紧接着就公开叛变革命。他标榜狭隘的民族主义,与地主、资产阶级同流合污,投入帝国主义怀抱。”“大叛徒铁托是美帝国主义推行‘和平演变’的带头羊,南斯拉夫是美帝国主义多年来苦心经营的一个挂着‘社会主义’招牌的资本主义橱窗。”“南斯拉夫修正主义集团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死敌。”
对于南斯拉夫的错误定论是向苏联老大哥的鹦鹉学舌。实际上,南斯拉夫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中第一个敢于摆脱苏联模式,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本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独立自主地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就是南斯拉夫建设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创新之举。由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南斯拉夫按照苏联模式不见效,决定走自己的路,引起苏联不满,发展到苏南冲突公开化。1948年南被开除出***情报局,对南实行军事威胁和经济封锁。1950年南发生严重旱灾农业减产近半,陷于极其困难境地。这促使南斯拉夫解放思想,独立思考,把国内外的压力变成重新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动力,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
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最最可贵之处是把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声称的“生产资料全民所有”、“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管理国家”等空话在相当程度上实实在在地落实兑现。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理论依据,正是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宣言》就曾提出劳动者的解放是劳动者自己的事情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应被“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的制度”所代替的思想,和指出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列宁指出“真正使全体人民都岁管理国家,并且开始管理国家”,必须实行“工人监督”。“只有工人阶级学会管理,工人的威望已经树立,社会主义才能够形成和巩固”。由于南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劳动人民是生产资料的真正主人,南斯拉夫才没有像其他东欧国家和苏联那样和平演变。虽然他最终解体,南共下台。南斯拉夫是由六个共和国和二个自治省组成的联邦共和国。在东欧多数国家演变压力下进行了改革。但是,解体的深层次原因是长期以来的根深蒂固的民族矛盾被西方国家所利用,导致南联邦解体。连解体后组成的南联盟这个小国,西方国家都不放过。遭到美国为首北约集团狂轰烂炸了七十多天后,最终被打败。1999年5月8日,我国驻南联盟使馆被美国用精确制导导弹击中,造成邵云环、许杏虎、朱颖三英烈为国损躯,20余名使馆人员受伤,我想每一个正直的中国人都记忆犹新。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改革,是在波折中前进,逐步完善的。自治制度经历了工人自治时期(1950——1963年)、社会自治时期(1963——1970年)、联合劳动自治时期(自1971年开始)。南自治制度建立初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工业产值和农业产值年均增长率在欧洲诸国中名列前茅,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在社会自治时期,由于联邦权力下放和在自治条件下实行市场经济,导致在市场自发势力冲击下社会计划宏观失控,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继而通货膨胀、失业问题接踵出现。由于地方主义、民族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抬头,1971年春曾爆发克罗地亚地区的社会动乱,被铁托果断采取措施制止了。到了联合劳动自治时期,南吸取上一时期的经验教训,针对市场自发作用的盲目发展,1976年颁布了《社会计划法》,强调市场经济与社会计划相结合。为维护民族团结,铁托于1970年9月提出在各共和国对等的原则基础上实行“国家集体元首制”和“议会代表团制”,并于1971年6月的宪法修正案中规定设立联邦主席团作为“国家集体元首”。1980年5月4日,铁托逝世。1982年人均产值达2800美元。80年代末期各国掀起多党制狂潮,南联盟开始不主张实行多党制,只赞成搞“政治多元化”。迫于形势,1989年10月,南共联盟表示愿意放弃“一党垄断”。此话一出各种政党纷纷出现。1990年1月,南共联盟召开“十四大”,决议宣布“放弃它受宪法保证的社会领导作用”,并将向议会建议“通过一项实行多党制在内的政治多元化法律”。在这里,我不多论述南解体详细过程。这是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的必然结局,某种意义上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致命缺陷所致,这里不再累赘。从这里可以领悟中国***“十八大”期间,***为什么要讲中国不容许出现反对党。为什么政治改革暂不审批自发组织的政治性群众组织。
我力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首先,其理论基础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理论。他们认为生产资料不应归国家、归集体、归个人所有,而应该归全社会所有。南早在1953年就取消了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实行社会所有制。社会所有制的基本特征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相结合,取消了生产资料和使用它们的劳动者之间的任何中介者,因而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卡德尔在《公有制在当代社会主义实践中的矛盾》一书中说:“社会所有制生产资料属于一切从事劳动的人所有,这是他作为劳动者和创造者从事劳动和获得自由的最重要的客观条件。但是,任何人对这些生产资料都不能拥有任何私有权。从这个意义上说来,社会所有制既是属于所有人的,又不是属于哪一个个人的。”“社会所有制通过消除一切形式的剩余劳动私有化和在此基础上的剥削关系,从原则上保证了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社会所有制又通过原则上消除对工人劳动成果的一切形式的剥夺和消除工人与生产资料之间一切形式的中间环节,保证了经济制度的自治性质。”可见,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体现的“不再是工人与国家这个社会资本垄断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而成为劳动人民本身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这是历史地产生马克思所指的那种公有制形式的道路。”
其次,他们认为保证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的最好形式就是他们独创的自治制度——工人自治。南认为,社会主义的自治民主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它使政治权力与工人阶级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工人阶级真正成为建设自己社会的领导力量和决定性力量,成为社会发展与自身解放的主体,使党和国家代表工人阶级行使权利变为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自己行使权利。其组织形式就是在经济领域内的各级联合劳动组织和政治领域内的代表团制。直接把工厂交给工人自己管理,这是南斯拉夫社会主义革命的最大成就之一,由工人阶级自己承担起管理生产和分配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责任,把社会主义的民主权利运用于经济领域,工人阶级在政治上管理国家的权利就有了可靠的物质保证。南认为,如果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就把行政集权式管理方式绝对化和永久化,就会产生国家集权官僚主义。这是社会主义社会面临的最大危险,因为它使社会主义国家发生蜕变,而国家消亡、党的消亡则是社会主义进步的重要因素之一。自治制度正是防止这种蜕变,克服官僚主义,真正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消亡原理的最好形式。南共领导卡德尔指出:“有可能出现那种名为代表工人阶级,实则以个人统治取代工人阶级统治的现象。在政治制度范围中,必须有一种足以防止这种可能性的办法,以保证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并保证使联合劳动能直接包含在各级决策之中。在这一点上,确切地说,必须使政权成为在经济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联合劳动机构。……代表制度的这样一个概念的实质在于:在议会中,劳动人民的利益,实际上正是由那些在劳动组织、地方共同体、私有农民和其他生产者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的劳动场地上,最直接地感受这些利益的劳动人民直接地表达和代表的。”卡德尔的这席话是在东苏剧变前三十年多前讲的。其正确性完全得到国际共运史的验证。
第三,他们认为南斯拉夫的经济就其性质来说是商品经济。即在南的社会主义经济中,商品生产是社会主义类型经营活动的基本形式。经济的商品性质不仅意味着在生产上付出了物力与人力的产品和劳动,只有在市场上通过销售才能确定它们是社会所需要;同时还意味着使用社会所有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的联合劳动基层组织是商品生产者。他们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理论出发,在生产领域,给予企业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拥有自治权,特别是计划管理权,改变由国家自上而下地为企业摊派无所不包的指令性计划指标的做法,代之以只规定基本比例的社会计划制度。在流通领域,肯定价值规律的客观作用,明确生产资料是商品,较早地取消了生产资料由国家无偿调拨的制度,使生产资料和其他商品一样实行等价交换。在分配领域,给予企业相应的财权和收入分配权;在个人收入分配方面,不是按任何劳动分配,而是按社会承认为必要的劳动分配,从根本上改变了“吃大锅饭”的现象。
1974年5月通过的南联邦新宪法和1976年11月通过的《联合劳动法》,对经济部门的组织形式、生产中的相互关系、生产部门与社会事业单位的关系都作了新规定。所谓联合劳动原则,是指劳动和资金的联合,就是生产组织根据本身的能力和利益以及市场的供求情况,可以决定将部分的或全部的劳动和资金同其他生产组织进行联合生产。为了贯彻这一原则,南对生产组织结构进行了改革:把车间和小厂改为联合劳动基层组织;大厂改为联合劳动组织;总厂或联合公司改为联合劳动复合组织。这样就构成了联合劳动的三级管理体制,以基层组织为基本核算单位,它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工人大会。这同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党委领导下厂长负责制完全不同,也同改革开放后今天的董事会负责制等不同。这正是我们不具备的实质性内容。联合劳动体制的建立,既保持了工人委员会的经济政治权益,又加强了自治基础上的集中,有利于克服分散主义,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南的工人大会同橡皮图章的中国工会组织完全是两码事。同经济领域的联合劳动组织相适应,在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也做了相应改革。在非经济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公共事业等社会服务部门广泛建立了“自治利益共同体”;在基层居民居住地区普遍建立了“地区共同体”;在政权机关和社会政治团体建立了各级各类的“社会政治共同体”。这些各种类型的自治共同体构成了南斯拉夫的基本单位。人民群众同党和政府之间的各种矛盾和利益诉求,由这些自治共同体出面处理,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佳选择,也是世界上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最佳选择,因为它解决了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真正结合,相当程度上限制了权力资本的寻租。对社会和谐所起作用不可估量。自治制度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并不冲突。私有企业同工人之间关系应由工会组织协调。就是西方工业化国家,工会组织在处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方面都能发挥极其关键作用。问题是中国工会组织应该去行政化。1951年,西德总理阿登纳与德国工会领导人达成协议,容许工人和资方人员一样参加企业监事会,双方的地位和表决权完全平等。这种伙伴关系使西德在30年的时间里没有发生重大的工潮。何况是社会主义的中国?自治制度不仅合理,而且有其操作性,南斯拉夫有着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南斯拉夫是实行市场经济最早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利用《社会计划法》克服市场经济的自发性消极面,也有值得我们借鉴之处。仅管中国虽说是市场经济,实质上仍有计划经济的约束。
长期以来,左右着中国领导人的是唯我马列、唯我正确的思维定势和非此即彼、非马克思主义即修正主义、非社会主义即资本主义的两极化思维方式。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指出我们党处理与兄弟党关系的一条重要原则是:“各国党的国内方针、路线是对还是错,应该由本国党和本国人民去判断。”对于“欧洲共产主义是对还是错,也不应该由别人来判断,不应该由别人写文章来肯定或者否定,而只能由那里的党、那里的人民,归根到底由他们的实践做出回答。”胡耀邦也曾经指出中国***同社会党、社会民主党、工党的联系交往中,奉行“超越意识形态的差异谋求相互了解和合作”的方针。对于南斯拉夫及其领袖铁托,过去几十年来一直是我们抨击的对象:“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担任南斯拉夫总理,紧接着就公开叛变革命。他标榜狭隘的民族主义,与地主、资产阶级同流合污,投入帝国主义怀抱。”“大叛徒铁托是美帝国主义推行‘和平演变’的带头羊,南斯拉夫是美帝国主义多年来苦心经营的一个挂着‘社会主义’招牌的资本主义橱窗。”“南斯拉夫修正主义集团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死敌。”
对于南斯拉夫的错误定论是向苏联老大哥的鹦鹉学舌。实际上,南斯拉夫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中第一个敢于摆脱苏联模式,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本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独立自主地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就是南斯拉夫建设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创新之举。由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南斯拉夫按照苏联模式不见效,决定走自己的路,引起苏联不满,发展到苏南冲突公开化。1948年南被开除出***情报局,对南实行军事威胁和经济封锁。1950年南发生严重旱灾农业减产近半,陷于极其困难境地。这促使南斯拉夫解放思想,独立思考,把国内外的压力变成重新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动力,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
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最最可贵之处是把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声称的“生产资料全民所有”、“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管理国家”等空话在相当程度上实实在在地落实兑现。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理论依据,正是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宣言》就曾提出劳动者的解放是劳动者自己的事情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应被“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的制度”所代替的思想,和指出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列宁指出“真正使全体人民都岁管理国家,并且开始管理国家”,必须实行“工人监督”。“只有工人阶级学会管理,工人的威望已经树立,社会主义才能够形成和巩固”。由于南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劳动人民是生产资料的真正主人,南斯拉夫才没有像其他东欧国家和苏联那样和平演变。虽然他最终解体,南共下台。南斯拉夫是由六个共和国和二个自治省组成的联邦共和国。在东欧多数国家演变压力下进行了改革。但是,解体的深层次原因是长期以来的根深蒂固的民族矛盾被西方国家所利用,导致南联邦解体。连解体后组成的南联盟这个小国,西方国家都不放过。遭到美国为首北约集团狂轰烂炸了七十多天后,最终被打败。1999年5月8日,我国驻南联盟使馆被美国用精确制导导弹击中,造成邵云环、许杏虎、朱颖三英烈为国损躯,20余名使馆人员受伤,我想每一个正直的中国人都记忆犹新。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改革,是在波折中前进,逐步完善的。自治制度经历了工人自治时期(1950——1963年)、社会自治时期(1963——1970年)、联合劳动自治时期(自1971年开始)。南自治制度建立初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工业产值和农业产值年均增长率在欧洲诸国中名列前茅,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在社会自治时期,由于联邦权力下放和在自治条件下实行市场经济,导致在市场自发势力冲击下社会计划宏观失控,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继而通货膨胀、失业问题接踵出现。由于地方主义、民族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抬头,1971年春曾爆发克罗地亚地区的社会动乱,被铁托果断采取措施制止了。到了联合劳动自治时期,南吸取上一时期的经验教训,针对市场自发作用的盲目发展,1976年颁布了《社会计划法》,强调市场经济与社会计划相结合。为维护民族团结,铁托于1970年9月提出在各共和国对等的原则基础上实行“国家集体元首制”和“议会代表团制”,并于1971年6月的宪法修正案中规定设立联邦主席团作为“国家集体元首”。1980年5月4日,铁托逝世。1982年人均产值达2800美元。80年代末期各国掀起多党制狂潮,南联盟开始不主张实行多党制,只赞成搞“政治多元化”。迫于形势,1989年10月,南共联盟表示愿意放弃“一党垄断”。此话一出各种政党纷纷出现。1990年1月,南共联盟召开“十四大”,决议宣布“放弃它受宪法保证的社会领导作用”,并将向议会建议“通过一项实行多党制在内的政治多元化法律”。在这里,我不多论述南解体详细过程。这是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的必然结局,某种意义上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致命缺陷所致,这里不再累赘。从这里可以领悟中国***“十八大”期间,***为什么要讲中国不容许出现反对党。为什么政治改革暂不审批自发组织的政治性群众组织。
我力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首先,其理论基础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理论。他们认为生产资料不应归国家、归集体、归个人所有,而应该归全社会所有。南早在1953年就取消了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实行社会所有制。社会所有制的基本特征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相结合,取消了生产资料和使用它们的劳动者之间的任何中介者,因而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卡德尔在《公有制在当代社会主义实践中的矛盾》一书中说:“社会所有制生产资料属于一切从事劳动的人所有,这是他作为劳动者和创造者从事劳动和获得自由的最重要的客观条件。但是,任何人对这些生产资料都不能拥有任何私有权。从这个意义上说来,社会所有制既是属于所有人的,又不是属于哪一个个人的。”“社会所有制通过消除一切形式的剩余劳动私有化和在此基础上的剥削关系,从原则上保证了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社会所有制又通过原则上消除对工人劳动成果的一切形式的剥夺和消除工人与生产资料之间一切形式的中间环节,保证了经济制度的自治性质。”可见,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体现的“不再是工人与国家这个社会资本垄断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而成为劳动人民本身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这是历史地产生马克思所指的那种公有制形式的道路。”
其次,他们认为保证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的最好形式就是他们独创的自治制度——工人自治。南认为,社会主义的自治民主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它使政治权力与工人阶级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工人阶级真正成为建设自己社会的领导力量和决定性力量,成为社会发展与自身解放的主体,使党和国家代表工人阶级行使权利变为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自己行使权利。其组织形式就是在经济领域内的各级联合劳动组织和政治领域内的代表团制。直接把工厂交给工人自己管理,这是南斯拉夫社会主义革命的最大成就之一,由工人阶级自己承担起管理生产和分配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责任,把社会主义的民主权利运用于经济领域,工人阶级在政治上管理国家的权利就有了可靠的物质保证。南认为,如果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就把行政集权式管理方式绝对化和永久化,就会产生国家集权官僚主义。这是社会主义社会面临的最大危险,因为它使社会主义国家发生蜕变,而国家消亡、党的消亡则是社会主义进步的重要因素之一。自治制度正是防止这种蜕变,克服官僚主义,真正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消亡原理的最好形式。南共领导卡德尔指出:“有可能出现那种名为代表工人阶级,实则以个人统治取代工人阶级统治的现象。在政治制度范围中,必须有一种足以防止这种可能性的办法,以保证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并保证使联合劳动能直接包含在各级决策之中。在这一点上,确切地说,必须使政权成为在经济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联合劳动机构。……代表制度的这样一个概念的实质在于:在议会中,劳动人民的利益,实际上正是由那些在劳动组织、地方共同体、私有农民和其他生产者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的劳动场地上,最直接地感受这些利益的劳动人民直接地表达和代表的。”卡德尔的这席话是在东苏剧变前三十年多前讲的。其正确性完全得到国际共运史的验证。
第三,他们认为南斯拉夫的经济就其性质来说是商品经济。即在南的社会主义经济中,商品生产是社会主义类型经营活动的基本形式。经济的商品性质不仅意味着在生产上付出了物力与人力的产品和劳动,只有在市场上通过销售才能确定它们是社会所需要;同时还意味着使用社会所有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的联合劳动基层组织是商品生产者。他们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理论出发,在生产领域,给予企业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拥有自治权,特别是计划管理权,改变由国家自上而下地为企业摊派无所不包的指令性计划指标的做法,代之以只规定基本比例的社会计划制度。在流通领域,肯定价值规律的客观作用,明确生产资料是商品,较早地取消了生产资料由国家无偿调拨的制度,使生产资料和其他商品一样实行等价交换。在分配领域,给予企业相应的财权和收入分配权;在个人收入分配方面,不是按任何劳动分配,而是按社会承认为必要的劳动分配,从根本上改变了“吃大锅饭”的现象。
1974年5月通过的南联邦新宪法和1976年11月通过的《联合劳动法》,对经济部门的组织形式、生产中的相互关系、生产部门与社会事业单位的关系都作了新规定。所谓联合劳动原则,是指劳动和资金的联合,就是生产组织根据本身的能力和利益以及市场的供求情况,可以决定将部分的或全部的劳动和资金同其他生产组织进行联合生产。为了贯彻这一原则,南对生产组织结构进行了改革:把车间和小厂改为联合劳动基层组织;大厂改为联合劳动组织;总厂或联合公司改为联合劳动复合组织。这样就构成了联合劳动的三级管理体制,以基层组织为基本核算单位,它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工人大会。这同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党委领导下厂长负责制完全不同,也同改革开放后今天的董事会负责制等不同。这正是我们不具备的实质性内容。联合劳动体制的建立,既保持了工人委员会的经济政治权益,又加强了自治基础上的集中,有利于克服分散主义,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南的工人大会同橡皮图章的中国工会组织完全是两码事。同经济领域的联合劳动组织相适应,在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也做了相应改革。在非经济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公共事业等社会服务部门广泛建立了“自治利益共同体”;在基层居民居住地区普遍建立了“地区共同体”;在政权机关和社会政治团体建立了各级各类的“社会政治共同体”。这些各种类型的自治共同体构成了南斯拉夫的基本单位。人民群众同党和政府之间的各种矛盾和利益诉求,由这些自治共同体出面处理,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佳选择,也是世界上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最佳选择,因为它解决了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真正结合,相当程度上限制了权力资本的寻租。对社会和谐所起作用不可估量。自治制度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并不冲突。私有企业同工人之间关系应由工会组织协调。就是西方工业化国家,工会组织在处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方面都能发挥极其关键作用。问题是中国工会组织应该去行政化。1951年,西德总理阿登纳与德国工会领导人达成协议,容许工人和资方人员一样参加企业监事会,双方的地位和表决权完全平等。这种伙伴关系使西德在30年的时间里没有发生重大的工潮。何况是社会主义的中国?自治制度不仅合理,而且有其操作性,南斯拉夫有着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南斯拉夫是实行市场经济最早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利用《社会计划法》克服市场经济的自发性消极面,也有值得我们借鉴之处。仅管中国虽说是市场经济,实质上仍有计划经济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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